使用 LBT 的自適應 FHSS 是一種機制,對于給定的跳頻,如果在該頻率上進行任何傳輸之前檢測到干擾信號,那么此機制會使該頻率“不可用”。
使用 LBT 的自適應 FHSS 設備應符合以下最低要求。
- 在每個停留時間開始時,在某個跳頻上進行傳輸之前,設備應使用能量檢測執(zhí)行空閑信道評估 (CCA) 檢查。CCA 觀察時間應該不小于信道占用時間的 0.2%,最短為 18μs。如果設備發(fā)現(xiàn)該跳頻是空閑的,則可以立即進行傳輸。
- 如果確定存在的信號水平高于步驟 5 中定義的檢測閾值,則應將該跳頻標記為“不可用”。然后設備可能會跳至跳頻方案中的下一個頻率(甚至在停留時間結束之前),但在這種情況下,“不可用”信道不能被視為“被占用”,并且應在最小跳頻數(shù)量要求方面將其忽略?;蛘?,設備可以在剩余的停留時間內保持在該頻率上。不過,如果設備保持在該頻率上以進行傳輸,則應執(zhí)行擴展 CCA 檢查,其中在步驟 1 中為 CCA 觀察時間定義的值與步驟 3 中定義的信道占用時間的 5% 之間的隨機持續(xù)時間內觀察(不可用)信道。如果擴展 CCA 檢查確定該頻率不再被占用,則該跳頻再次變?yōu)榭捎?。如果延長 CCA 時間已經(jīng)確定信道仍然被占用,則應執(zhí)行新的延長 CCA 檢查,直到信道不再被占用。
- 設備在給定跳頻上進行傳輸而不重新評估該頻率的可用性的總時間被定義為信道占用時間。給定跳頻的信道占用時間(在成功的 CCA 之后立即開始)應小于 60ms,然后是至少為信道占用時間的 5% 且最短為 100μs 的空閑周期。在空閑周期到期后,應重復執(zhí)行第 1 步中的程序,然后在同一停留時間內在該跳頻上進行新的傳輸。
示例:停留時間為 400ms 的設備可以有 6 個傳輸序列,每個 60ms,以 3ms 的空閑周期分隔。每個傳輸序列之前都進行了 120μs 的成功 CCA 檢查。
對于停留時間短于 60ms 的基于 LBT 的自適應 FHSS 設備,最大信道占用時間受停留時間的限制。
- “不可用”信道可能會從跳頻序列中刪除或保留在跳頻序列中,但無論如何:
- 除了短控制信令傳輸之外,不應在“不可用”信道上進行傳輸;
- 應始終保持至少 N 個跳頻。
- 檢測閾值應與發(fā)送器的發(fā)送功率成正比:對于 20dBm e.i.r.p. 發(fā)送器,檢測閾值水平 (TL) 在接收器的輸入端應等于或小于 -70dBm/MHz(假設(接收)天線組件增益為 0dBi)。可以針對(接收)天線組件增益 (G) 校正該閾值水平 (TL);不過,不應考慮波束形成增益 (Y)。對于小于 20dBm e.i.r.p. 的功率級別,檢測閾值水平可以放寬到:
Equation2. TL = -70dBm/MHz + 10 × log10 (100mW / Pout)
- 在存在表 5-9 中定義的無用 CW 信號的情況下,設備應符合本條第 1 步至第 4 步中定義的要求。
表 5-9 FHSS LBT 設備限制 - 無用信號參數(shù)
配套設備提供的所需信號平均功率 |
無用的 CW 信號頻率 (MHz) |
無用的 CW 信號功率 (dBm) |
足以維持鏈路 (2) |
2395 或 2488.5 (1) |
-35 (3) |
(1) 最高頻率應用于測試 2400MHz 至 2442MHz 范圍內的工作信道,而最低頻率應用于測試 2442MHz 至 2483.5MHz 范圍內的工作信道。
(2)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可以使用的典型傳導值是 -50dBm/MHz。
(3) 指定的電平是假設天線組件增益為 0dBi 情況下的 UUT 接收器輸入的電平。對于傳導測量,必須針對(帶內)天線組件增益 (G) 更正該電平。對于輻射測量,該水平相當于 UUT 天線前面的功率通量密度 (PFD)。